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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批复

2020年10月26日 14:37  点击:[]

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请在保山市民政局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全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联谊会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年度检查。

保山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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