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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0年07月06日 08:15  点击:[]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人社部门“每人只能享受36个月优惠政策”之规定,结合我院用工需求,凡之前被聘用过公益性岗位、年低于42周岁的人员本次不再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人,限女性,年龄42周岁及以上(1978年8月1日以前出生),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被招录后,主要从事孤残儿童、弃婴、“三无”老人的保育、护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有爱心,有吃苦精神;

(六)具有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76日在保山民政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76日至2020年721日。报名地点: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隆阳区正阳北路210社会福利院301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招聘数时,通过递增或二次招聘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待遇:发工资2650/月,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险一金)。考察试用期:1个月。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75—2214026

联系人:杨凌云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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