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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政局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村(社区)”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

2021年04月08日 08:06 杨国丽 马荣元 点击:[]

近日,区民政局召开了全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村(社区)”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村(社区)”工作。分管民政工作的陆副区长、各乡镇(街道)、新城农场、潞江农场民政工作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部分村(社区)协理员共计2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对《隆阳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村(社区)”工作细化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自觉,坚定信心决心,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紧扣“8月底前完成区级自检自查并申报市级验收,10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并申报省级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并申报国家验收命名”的时间节点,切实肩负起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工作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三要营造氛围。以宣传引导作为主线,融入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法制宣传、群众文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形成生动活泼、联动联创的创建局面。四要挖掘特色亮点。找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先进典范。五要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街道)根据《隆阳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创建测评指标及台账清单》指导好各村(社区)做好档案收集工作,迎接各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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