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上一篇:社会事务科 下一篇: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关闭】